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设立纪检监察室,下设综合科、第一纪检监察科、第二纪检监察科。协调配合学校党政检查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纪律及学校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服从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保障学校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制定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负责信访接待及处理,组织查处各类违纪案件。
纪委副书记:
协助纪委书记履行纪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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