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纪委,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广大教职员工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特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纪律要求,向全体党员干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种”。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等拜年活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切实发挥监督检查的“探头”和震慑作用,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及时受理处置反映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问题线索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上报校纪委。校纪委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有关单位严肃问责。
请各附属医院纪委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方案》报校纪委办公室;元旦、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2018年1月2日和2018年2月22日)12点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和《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报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68486606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