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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09月04日 00:00  点击:[]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2018年9月28日上午,学校党委组织召开2018年第十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校领导陈蓉、黄爱龙、冯跃林、魏光辉、田杰、滕肇洪,以及校本部副处级以上干部近100人参加学习会。

会上,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滕肇洪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传达了中央纪委、市纪委对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要求和通知精神,通报了中央纪委、市纪委近期曝光的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用身边人身边事当“活教材”, 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扎实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

肇洪同志指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把落实”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岗位、具体工作中。二要带头抓好学习。学习是领导干部锻炼党性、坚定信念、提升境界、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监察法》,准确把握、全面领会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定理想信念,牢树宗旨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做到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三要全面贯彻落实。要把《条例》和《监察法》的学习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把学习的过程变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营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浓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认真研读,把学习《条例》、《监察法》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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